2017年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7-06-14 22:02:26 【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为培养和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临床医师队伍,自2014年起,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面向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招收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同年资住院医师”,以单位委托身份进入我院24个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接受规范化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报考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考核,为参加中级考试和中级聘任做好准备。

一、招收基地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

内科

麻醉科

儿科

临床病理科(病理科)

急诊科(急诊医学科)

检验医学科(医学检验科)

超声科

放射科(医学影像科)

精神科

眼科

神经内科

核医学科

全科(全科医疗科)

放射肿瘤科(放疗科)

康复医学科

口腔全科(口腔科)

外科

口腔内科

妇产科

口腔颌面外科

耳鼻咽喉科

骨科

*其中全科和精神科重点招生

二、培训对象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同年资住院医师。

培训对象的身份有单位委派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和研究生三类。单位委派人员是指已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工资关系,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人员是指没与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工资关系,而只是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的人员。研究生是指通过国家全日制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考试而招录的,是院校的学生。

三、培训年限与形式

培训年限:培训时间为年。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按照国家培训标准要求,对招录学员实施规范化培训。

培训形式: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各培训基地按照卫计委和我省相应专业培训标准及要求,对学员实施规范化培训。

四、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单位集体报名或个人报名的方式,经审核、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68—623日。

(二)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同底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的请提供成绩单,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填写报名表。

(三)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后,由个人或以集体为单位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继续教育处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通过审核者须现场缴付考试费200元。

五、考试组织与录取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核由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继续教育处统一组织,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成员及各基地负责人参加,笔试与面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笔试内容:医学综合、英语(供录取参考)。

面试内容:临床医学知识、英语交流能力及个人综合素质。

录取依据最终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进行,录取名单将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继续教育处网页”上公布。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培训期间待遇:

1、单位委派的规培人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待遇如下:

①基本工资:委派单位发放

②基地奖学金:硕士及以上人员第一年医院每月平均奖的20%(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者相同),第二、三年根据规培住院医师是否考取执业资格和岗位胜任力情况进行浮动。本科学历第一年15%,第二、三年根据规培住院医师是否考取执业资格和岗位胜任力情况进行浮动。

发放程序是按人头相应比例拨付至科室,由科主任根据学员出科考核、职业素质表现决定实际发放金额。

③国家专项基金:第一部分:生活补助1000元/人/月,按月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第二部分:奖励补助666元/人/月,每次出科考核合格后发放。由继教处每月向财务处报送培训学员合格名单。

④省级专项资金:全科、儿科、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配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年1万元。全科、儿科、精神科按1250元/人/月,其他专业按833元/人/月支付到个人银行卡。

2、以社会人身份参加规培人员待遇

①基本工资:执行山东省社会化学员标准1000元/人/月,考取执业资格后标准1200元/人/月.

②基地奖学金:硕士及以上人员第一年发放医院每月平均奖的20%,第二、三年根据规培住院医师是否考取执业资格和岗位胜任力情况进行浮动。本科学历第一年15%,第二、三年根据规培住院医师是否考取执业资格和岗位胜任力情况进行浮动。

发放程序是按人头相应比例拨付至科室,由科主任根据学员出科考核、职业素质表现决定实际发放金额。

③国家专项基金:第一部分:生活补助1000元/人/月,按月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第二部分:奖励补助666元/人/月,每次出科考核合格后发放。由继教处每月向财务处报送培训学员合格名单。

④省级专项资金:全科、儿科、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配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年1万元。全科、儿科、精神科按1250元/人/月,其他专业按833元/人/月支付到个人银行卡。

七、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在报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考核时有效。

八、培训结束并考核合格后,学员与培训基地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学员持《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国家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由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继续教育处统一组织报名)。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继续教育处联系人:董        王  磊  

报名电话:0543-3256513,3258159,传真:0543-325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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