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学研究论文等,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教学研究成果主要是指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已完成并结题的、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成效显著的教育教学类立项课题;
(二)教学研究论文是指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我校工作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三)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研奖励的项目不再受理申报;已获得校级或山东省医学会(山东省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奖励的研究论文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教学研究成果奖需提交《滨州医学院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1份及教学研究项目的相关支持材料。
(二)申报教学研究论文奖者需提供刊原文复印件1份(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
(三)申报材料纸质请于12月7日(周一)前交教育处,电子版发至byfyjyc@126.com。
滨医附院教育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