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11-23 14:28:46 【

各部门、科室:

根据滨州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的通知》,对参加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我院在职在编、人事代理、40周岁以上合同制职工)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会员因住院医疗、患重大疾病及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医疗互助会报销后个人承担医药费累计在15000元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会员家庭成员(限配偶或子女)因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及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医疗互助会报销后个人自负医药费总额在30000元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申请救助金需提供的资料

1、《2020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申请表》(附件1)一份。

2、《出院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或《挂号证》复印件;自付医药费结算单或有关医药费单据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3、会员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头像面、银行卡正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各一份。

4、会员家庭成员申请救助的,需提供会员与受救助人关系证明材料及受救助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报材料时间和要求

会员申请救助的纸质资料和《2020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附件2)请于12月5日之前报送至工会(医院北办公楼501房间),《2020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byfygh@bz.shandong.cn)。

联系电话:86508

                  工  会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1、附件2.doc



】【打印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