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创建“无烟医院”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健康山东战略,依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将修订后的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加强医护人员控烟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医护人员控烟参与意识,带动公众主动戒烟,为吸烟者提供科学有效的戒烟帮助,实现医院室内区域和禁烟公共区域完全禁烟,为就诊就医患者提供优质的无烟医疗卫生环境。
二、工作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医院建设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禁烟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各部门、科室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活动;
(六)全院职工树立主动参与劝阻吸烟的责任意识;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医院内部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十)设立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三、机构设置
医院成立创建“无烟医院”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科室成立控烟管理小组,实行医院与部门、科室二级管理负责制度。
(一)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无烟医院”创建工作动员、问题协调、媒体沟通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部门、科室控烟工作实行负责人责任制。各部门、科室负责同志牵头组建控烟管理小组,主要负责本部门、科室所辖区域的控烟管理工作;要设立长期控烟监督员,建立完善控烟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各部门、科室要与医院签订控烟工作责任承诺书,负责本部门、科室工作区内部及周边区域(含工作区毗邻电梯厅和本楼层至下一楼层楼梯间、楼道等区域)全面禁烟工作;要认真履行对各自部门、科室现有职工吸烟行为的劝阻指导责任,并积极参与配合物业监管部门及物业人员劝阻在就诊大厅、连廊、等候区、外环境等公共区域的吸烟行为。
(二)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前款外就诊大厅、连廊、等候区、外环境等公共区域控烟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共负,同奖同罚。要在物业公司合同中增加控烟责任条款,明确物业公司在全院创建“无烟医院”和日常控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重要义务;物业监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物业人员执行院内吸烟行为劝阻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物业费用结算前的重要参考指数;要及时调查了解医院内烟草制品销售情况,及时做好院内烟草制品及宣传品清理工作。
(三)医务处、门诊部和护理部等主要职能部门应监督检查分管领域控烟工作成效,要加强医护人员控烟知识培训工作力度,引导医护人员端正控烟态度,将工作人员戒烟成效、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志愿活动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到职工评价体系中,逐步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工作。
(四)宣传部门要积极营造“创建无烟医院,营造健康环境”的浓厚氛围,倡导人人参与,互相监督的活动气氛,倡导医院各级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到无烟病房的创建中来;要在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行政后勤办公楼等建筑内醒目位置张贴控烟标志,以“远离烟草、关爱健康”为长期主题,结合世界无烟日,通过院报、网站、宣传栏和其他媒介广泛开展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和全面控烟教育活动。
(五)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履行院内控烟工作督察检查责任。要建立排班制度,定期深入到各病区、候诊区、诊疗大厅、行人楼梯、连廊及行政后勤办公区进行控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院内进行通告,长期督导全院各部门、科室做好控烟工作。
(六)门诊部负责协调相关学科设立戒烟门诊并安排医师坐诊,开通并公开戒烟咨询电话,积极开展戒烟咨询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医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院内开展控烟工作,全院医护员工应主动劝阻吸烟行为。吸烟职工应主动戒烟或制定戒烟计划。
五、奖惩措施
医院将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工作不力、不履职尽责和违反控烟规定的集体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科室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要求,严格落实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九有一无”标准,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做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认识创建“无烟医院”和控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选定控烟监督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医院无烟医院评估标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要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广大职工自觉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规定,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降低疾病风险、建设文明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